而新政策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等举措,让他眼前一亮。“新政策中提到,办托所需的支出可以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这就能提高单位办托积极性,让我们‘带娃上班’的设想有望成为现实。”张明很期待。
封关运作,要抓紧实现由特殊优惠政策向具体制度安排的转变。例如,“零关税”实行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持续拓展“零关税”商品覆盖范围,最终实现99%以上商品“零关税”;创新性实施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管理制度,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海关监管;推动低税率政策由鼓励类向普惠制的转变,明显扩大个人、企业所得税享惠范围。服务于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战略目标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的具体要求,封关运作后监管方案设计既要保证海南与境外市场在人员、货物、资金、服务等要素与商品流动上的自由与便利,又要保障海南与内地市场在要素流动方面的自由与便利。由此,封关运作后的监管重点、措施、方式等都面临着某些制度性变革。
“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以执法名义吃拿卡要等问题根源,就在于脱离了法治轨道。不尊崇法治,潜规则就会盛行,不良社会风气乃至腐败问题就会滋生。
云南考察期间,从小粒咖啡、茶叶到中药材、橡胶、热带亚热带水果坚果,总书记一一盘点当地特产。他说,这些特产都是你们的王牌,要继续把王牌打好。总书记进而强调,各地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不同,抓产业转型升级要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突出自身特色。
据悉,黑龙江高院今年4月已专题动员部署全省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并制定《全省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方案》,力图通过14条务实举措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坚决纠正涉企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加快核心政策落地需要政策创新与体制突破。从现实看,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成效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既定的部分政策尚未落地,已落地政策仍具有较大优化空间,部分核心政策的制度安排需进一步明确。要强化核心政策落地的刚性约束,并依托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的重要条件破除政策落地的体制掣肘。例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提出的“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等具有时间约束的核心政策,依法按时落地;对“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进口征税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等明确条件的核心政策,明确加快迭代升级的具体路径,形成海内外企业、人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良好预期。由此,一方面可以促进海内外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取国际商品、服务、标准等要素,更好服务国内大市场;另一方面可以更好服务内地企业、资金、货物等要素更加顺畅便利地“走出去”,辐射服务以东盟为主体的RCEP区域大市场。此外,要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尽快实施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清单,明显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
也许有人会说,没有谁生活在真空中。的确,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亲情、友情、爱情、恩情、师生情、同窗情、战友情,难免有各种请托办事需求。找工作、喝喜酒、过年节、看亲朋、贺升迁,难免有各种利益关系牵涉。解开人情结,关键就是把握好人情与原则、亲与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