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对一部伟大法律的实施而言,可谓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国家安全法的实施和发展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必然是长期的、持续性的,贯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过程各方面,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入实施国家安全法,与时俱进发展完善国家安全法。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准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发展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强化国家安全法治的执行机制建设及其涉外功能的发挥,与时俱进丰富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法律工具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全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一切国家安全工作包括国家安全法治建设,都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制胜法宝。近年来,通过出台《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等,从制度体制上强化了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能花”的障碍在于收入与分配的双重制约。一是收入增长滞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长期低于GDP增速,收入分配格局亟待优化。高收入群体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远高于低收入群体,而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通常达70%以上,高收入群体仅30%左右,这种分配失衡显著抑制了总体消费率。二是资产结构失衡,中国家庭资产配置中不动产占比超7成,这种“房地产化”的资产结构导致财富流动性差,抗风险能力弱。当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家庭净资产大幅缩水,特别是对在2018-2021年高峰期加杠杆购房的家庭,资产减值压力尤为突出。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楫笃行,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极大激发、发展成绩更为显著、发展作用更加彰显。数据显示,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加到目前的5800多万户,对城镇就业的贡献达到八成以上;民营经济集中了超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90%的独角兽企业、92%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接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23.51万家民营企业帮扶16.19万个村……从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到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新时代伟大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建设者”“促进者”的使命,彰显“自己人”的担当。
当下,越来越多游客追求出游即“出片”,在游玩的同时用镜头记录风景,并通过社交平台分享和传播,带动景点“出圈”。为了满足游客需求,一些景区主动打造网红景点、提供旅拍服务,不断完善“出片”体验。“出片游”进一步带火文旅消费。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