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小张入职某安保公司,担任安检员,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对甲乙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月工资发放时间等进行了约定,并要求小张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工作考核。
关于应聘者如何判断应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文靖表示,应首先明确双方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具有人身以及经济隶属性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双方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陈茜补充道,尽管对簿公堂,双方仍保持着基本的情谊。男方骑电瓶车带女方来法院,调解后也同意将其送回。此外,陈茜建议他们可协商房屋使用权,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互相照应,双方也未表示反对。
互联网时代,企业利用员工肖像和姓名,特别是包含员工肖像等人格要素的职务作品进行商业宣传的情况屡见不鲜。员工离职后,原公司是否还能继续使用包含员工肖像和姓名的作品?
本报讯(记者陈丹丹)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游客在景区摔伤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认定某旅游开发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70%责任,赔偿游客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爸,那些‘专家’是假的!药根本没用!”看着父亲又一次签收了快递来的“神药”,来自陕西的张昕(化名)既愤怒又无力。他的父亲沉迷于某社交平台上一名“医学专家”的健康课程,被深度洗脑,已两次花高价购买对方推荐的“神药”。
各地区同步对县以下单位的政务App开展“瘦身行动”,避免“一个部门一个App”的碎片化现象。同时要求政务App的填表报数功能原则上通过省级平台统一报送,推动数据共享,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市县级App需逐步与省级平台功能整合,打破“数据孤岛”,让基层从“重复填表”中解脱。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点进一个拥有100多万粉丝、资质认证为“××医院皮肤科××医生”的直播间,发现该医生博主主页资料显示为男性,但直播出镜的却是一名女性。对方在直播间自称是××医生助理,并通过一系列话术将直播间的用户引导至另一个无资质认证且粉丝量较少的普通账号,称该账号为专门的客服号,负责和用户一对一沟通,并让记者添加“医生”的社交账号进行付费咨询。